关于青原区主城区及庐陵新区部分区域禁限行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护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规范全省城市货车禁限行设置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种类
大中型货车、挂车、重型、中型自卸货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以上的大货车,即车辆号牌为黄牌(黄底黑字)。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轻型货车车辆除外。
二、货运车辆禁限行时段
每日6:30至22:30。
22:30至次日6:30,青原区全区及庐陵新区部分区域范围货车不限行(工程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
三、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及路段
青原区青原大道以北(梅苑路口),旅游大道以东(吉青公路芫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青原大道以南(铁路桥处),海关路口以东,赣江大道以西(赣江大桥)
(见下图):

四、通行证办理
1.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运行的限行车辆,在吉安市交通管理支队青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办理通行证。
2.城区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等确需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吉安市交通管理支队青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办理通行证。
3.驾驶员可在“交管12123”上申办大货车临时通行证,或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吉安市交通管理支队青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办理。具体申办事宜,请咨询:0796-8203060。
特此通告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青原大队
2026年1月15日